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经常被放在可回收性的语境中讨论,但可回收性只是该框架的一个组成部分。该法规还引入了随时间分阶段推行的再利用目标,而这些目标会影响包装运营如何规划其材料策略。对于向欧盟市场发货的企业而言,理解这两个维度,是就缓冲材料与包装形式作出有依据决策的前提。
再利用目标适用于特定的包装类别,包括运输包装、组合包装,以及某些食品与饮料容器。相关要求随时间逐步加严:初始目标先行生效,随后几年依次推出更高的目标。其用意是把一部分包装从一次性形式转向可重复使用的形式,从而降低整个联盟范围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总量。
对包装运营而言,再利用目标在现实中可被重复使用的包装与无法重复使用的包装之间划出了一条界线。托盘和可重复使用周转箱这类运输包装,可以按多次往返来设计。而箱内的缓冲材料是另一回事。填充物和保护性缓冲材料在开箱那一刻就被消耗掉了,并不存在实际可行的再利用路径。这一现实意味着,再利用目标不会直接适用于大多数缓冲材料,但它们会影响运营所采用的更宏观的包装策略。
对缓冲材料更直接的压力,来自可回收性要求以及生产者延伸责任条款。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投放欧盟市场的所有包装都必须满足一项通用可回收性要求。可回收设计标准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费用正越来越多地采用生态调节机制,也就是说,更难回收、或塑料成分更多的包装,成本更高。
相比塑料填充物,纸质缓冲材料更自然地契合这一框架。纸气泡机使用机械压花辊从特种牛皮纸制作缓冲材料,全程不涉及充气、加热、封合或胶粘。成品材料完全由纸构成,与现有的纸张回收流兼容。在 PPWR 的可回收性框架下,纸基包装通常能获得比塑料薄膜更有利的评估结果。
Aircosan 在其位于广东佛山的自有工厂生产纸气泡机,可制造宽度达 80cm 的机型。这些机器从特种牛皮纸制作缓冲材料,成型压力会根据实际纸张厚度自动调节。对于对照 PPWR 分阶段要求做规划的运营而言,真正实际的问题是:当这些标准通过授权法案进一步细化后,缓冲材料是否仍能满足可回收性标准。纸质缓冲材料目前处于有利位置,但具体要求仍会继续明确。
即便再利用目标并不直接适用于缓冲材料,它们对更宏观的包装策略依然重要。既采用可重复使用运输包装、又采用可回收缓冲材料的运营,正在同时向法规的两个维度靠拢。而采用可重复使用运输包装、却继续使用塑料填充物的运营则会发现,缓冲材料仍是合规上的薄弱环节。
规划时间表很关键。可回收设计标准于 2030 年生效,而再利用目标在相近时期内分阶段推行。现在就开始评估材料变更的运营,有时间把纸质缓冲材料与现有塑料材料放在一起测试,在其真实的产品组合上衡量表现,并以渐进方式完成切换,而不是在截止日期的压力下仓促替换。